金昌市国土资源局简介:
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统一管理全市土地、矿产资源、城乡地政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。
部门职能
领导分工
科室职责
全体职工
金昌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:
一、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、省上有关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制定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,并实施监督检查。必要时组织制订全市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、规程,规范和办法。
二、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审核县(区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指导乡(镇)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、地质勘查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;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。
三、监督检查县(区)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、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;依法保护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;承办或参与调处跨县(区)及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,查处重大违法案件;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。
四、实施土地用途管制,组织基本农田保护;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,确保耕地占补平衡;承担报市政府、省政府、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,报批工作。
五、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地政和城乡地籍工作;组织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;负责土地确权、城乡地籍、土地定级估价、土地登记工作。
六、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、转让交易,招标拍卖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;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;实施乡(镇)村用地管理办法,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;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、土地市场。
七、组织市内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的评测;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;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。
八、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、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;审查对外合作区块;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,管理地质资料汇交;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,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,管理地勘成果;负责全市地质勘测项目管理工作,管理协调地质矿山勘查开发的对外交流工作。
九、负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;审核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、采矿权评估结果;依法管理开采矿泉水采矿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。
十、组织监测、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;依法管理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工作,指导监测并监督防治地下水的过量采与污染,保护地质环境;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、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。
十一、承担全市测绘行政管理工作。
十二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通讯地址:甘肃省金昌新华东路83号 市政府大院中一楼
邮政编码:737100
电话号码:(86)0935-8213947(传真) (86)0935-8212858(举报中心)